1.商标名称:七十七路(以下简称商标)
2.商标注册证号:51090278
3.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:第35类
4.商标专用期限:2024年4月1日-2031年7月6日
5.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:第35类:广告;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: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;市场营销;替他人推销:商业企业移的管理服务;为商业或广告目的编制网页索引:拟备工资单:寻找赞助(截止)
二、授权声明
1.本人/本公司 潘翠光(以下简称“授权方”)对商标拥有所有权,现授权给杭州臻上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被授权方”)无偿使用(全权运营管理);
2.该商标在授权期间,被授权方在其日常经营、媒体推广中,均无需额外授权:
三、以上声明真实无误,本声明壹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,同具法律效力。